根据我校办学能力,结合社会和本局对地质和水文中等专业人才的需求。经报局同意,我校2008年继续招收地质矿产勘查专业普通中专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养目标
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、基本技能;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较熟练地掌握野外工作方法。培养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的中等专业人才。
二、专业及学历层次:地质矿产勘查专业,高中起点的普通中专。
三、学制:脱产二年,
四、招生对象:1983年8月1日后出生,具有高中(含相当于高中和技校)及以上正规学历,身体健康的局系统职工子女。共招收30名,其中男20名,女10名。
五、办学地点:兰州市红星巷192号(地矿局职工中专)。
六、报名条件和办法:即日起持本人毕业证、身份证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,父母所在单位身份证明,到局职工中专本部或各地指定地点报名、照像、登记,并签订一份诚信协议,保证自己的全部资料和考试行为是真实可信的。报名安排:四勘院考生于08年7月4日—6日在酒泉报名;水勘院考生于7月9—10日在张掖报名;一勘院考生于7月4日—6日在天水报名;在兰单位(含探矿厂)考生于7月9日—13日在中专本部报名。最后由局人事处与中专共同审核,严禁报考中弄虚作假现象发生。
七、入学考试:在报名的基础上,由学校在兰州统一组织考试。考试科目为(相当于高中起点的成人高考内容)语文(150分),数学(150分),综合(150分)。物理:力学及电磁学。化学:无机化学。政治:马克思主义哲学、科学发展观)。考试时间08年8月28-29日。
八、录取方法:在考试的基础上,对单科成绩高于50分,总成绩高于180分的考生,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顺序录取。
九、毕业:成绩合格者,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。
十、录用及相关问题:按照国家和省招生政策,纳入省招生计划招收的地质矿产勘查。通过努力学习,刻苦钻研,完成学校开设的各门功课,取得《甘肃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》。学校推荐,用人单位择优录用。凡被用人单位选中而本人不服从者,应支付相应的培养费,否则不予颁发毕业证书。
十一、咨询电话:8763406 8763481 8763812
地矿职工中专
2008年6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