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3月3日,国务院发布了新的《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》,并于同年7月1日施行。国土资源部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制定了相应的《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》,并于6月26日发布实施。
院总工办第一时间(6月30日)从网络上获取到了《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》及地质勘查资质申报的相关通知要求后,立即向院长及总工程师进行了汇报,院长迅速对本次地质勘查资质申报工作作了总体部署,成立了由总工程师牵头,院总工办主办,设备管理科、劳人科、安保科、院长办公室协办的资质申报工作小组,要求各部门紧密协作,务必按照部、厅资质申报的要求完成资质申报工作,尔后各部门立即紧锣密鼓地展开了紧张有序的资质申报准备工作。
七月正值野外工作的黄金时节,大部分专业技术人员都在野外施工。而资质申报中需要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、职称证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,院劳人科想尽一切办法与大家取得联系,在最短的时间里收集到了所需证件。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中未填写专业名称或专业名称不明确的,需要提供其工作简历及业绩证明材料,总工办资质申报人员全力以赴寻找此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。在需要提供设备原始发票彩色扫描件时,设备管理科与计财科人员一起在往年发票中逐一搜索。最后所有资料收集齐后汇总到总工办,由总工办进行报盘软件录入、资料编排、出版报送等工作。
此次地质勘查资质申报工作由于时间要求紧、工作量大。在近一个月的时间里,各部门紧密配合、协调工作,加班加点,克服了重重困难想方设法收集齐全相关的资质申报基础资料,终于7月26日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把资料送到省国土资源厅,并通过省国土资源厅的初审,目前申报资料已报送国土资源部进行集中审批。
本次我院共申报了4个甲级3个乙级共7项资质。甲级资质包括:区域地质调查;固体矿产勘查;地球物理勘查;地球化学勘查。乙级资质包括:水文地质、工程地质、环境地质调查;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;坑探工程施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