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甘测管[2008]1号文“关于做好 2008 年度测绘资质注册工作的通知”和甘测发[2008]3号文“关于汇交2007年测绘成果目录的通知”要求,我院于4月25日向省测绘局提交了本院2007年度测绘成果目录汇交表、测绘资质年度注册报告书、测绘技术人员增减及测绘仪器鉴定证书等相关材料,经主管部门审核,符合要求。至此,我院 2008 年度测绘资质注册工作已顺利完成。
目前,我院拥有测绘乙级资质。自取得测绘资质以来,院资质主管部门根据省测绘局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,积极配合开展工作,如实填报各类材料,按要求对院在用的各类测绘仪器进行周期鉴定,并按期参加测绘资质年度注册和换证工作。